2012四川(音乐类)艺考生专业要求
日期:2012-02-28
来源: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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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四川省(音乐类)艺考生专业要求如下:
一、音乐学专业:
1、声乐:考查考生的声音条件,演唱方法和技巧,以及对歌曲的理解和表现能力。
2、钢琴:考查考生的演奏方法和技巧,以及对曲目的理解和表现能力。
3、视唱:考查考生的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力,以及对曲调的表现力和完整性。
4、练耳:考查考生对音高、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的听辩和记写能力。
5、乐理:考查考生对音名、音高、音值、节拍、节奏、调、常用记号、音程、调式、调性及音乐常识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
二、音乐舞蹈类专业:
1、声乐:考查考生的声音条件,演唱方法和技巧,以及对歌曲的理解和表现能力。
2、钢琴:考查考生的演奏方法和技巧,以及对曲目的理解和表现能力。
3、视唱:考查考生的音准,节拍、节奏,视谱能力,以及对曲调的表现力和完整性。
4、练耳:考查考生对音高、音程、和弦、节奏及旋律的听辩和记写能力。
5、乐理:考查考生对音名、音高、音值、节拍、节奏、调、常用记号、音程、调式、调性及音乐常识等音乐基础理论知识的了解和掌握程度。
6、舞蹈科目考试:要求考生具有从事本专业所需的基本身体条件和一定的艺术素质;表演连贯、完整;具有一定的节奏感和协调性;舞蹈风格把握准确,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注:具体要求详见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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