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2017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2017年湖南文理学院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湖南文理学院
学校代码:10549
学校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与层次: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3150号
邮 编:415000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音乐学 | 180人 |
舞蹈编导 | 80人 |
美术学 | 80人 |
视觉传达设计 | 90人 |
环境设计 | 80人 |
动画 | 30人 |
以上为2017年暂定计划,具体招生计划详见2017年生源计划表。
三、报名要求
1.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
2.凡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关专业有统考的,考生须获得相关专业统考合格证。
3.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和统考合格证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艺术类专业考试费。
4.湖南省外考生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不得跨省报名考试。
四、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五、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长安排
报考专业 | 考试科目设置 |
音乐学 | 面试:声乐、器乐、钢琴三选一(含音乐基础)(共400分) |
舞蹈编导 | 面试:基本功和舞蹈表演(共400分) |
美术学 | 素描(3小时,200分) 色彩(3小时,200分) |
视觉传达设计 | |
环境设计 | |
动画 |
六、合格证发放及成绩查询
1.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及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划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线,并通过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huaszj.cn)公布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在考试结束一个月后,登录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合格名单。
2.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并作为录取依据。
七、录取原则
1.湖南省内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我校将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湖南省外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
凡我校在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了校考的,考生需参加我校校考并且考试合格,在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60%)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凡我校未在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校考的,我校按照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八、学费标准湖南文理学院2017艺术专业学费
九、考试要求与考场纪律
1.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考点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
2.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要准备不同风格的作品或练习曲两首,由主考官抽考其中一首;报考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要进行专业技能展示和成品舞蹈的表演。
3.报考美术类的考生,须自备考试用纸以外的其他绘画工具。考试时须对号入座、保持考场肃静,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不得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不得随意在考场走动。
4.对违纪考生,将按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6-7186057 0736-7186059
传 真:0736-7186057 0736-7186059
联 系 人:罗老师 刘老师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3150号
邮 编: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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