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2017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湖南文理学院 2017-01-08 10:20:21

2017年湖南文理学院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湖南文理学院

  学校代码:10549

  学校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性质与层次: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3150号

  邮 编:415000

二、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音乐学 180人
舞蹈编导 80人
美术学 80人
视觉传达设计 90人
环境设计 80人
动画 30人

  以上为2017年暂定计划,具体招生计划详见2017年生源计划表。

三、报名要求

  1.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

  2.凡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相关专业有统考的,考生须获得相关专业统考合格证。

  3.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和统考合格证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艺术类专业考试费。

  4.湖南省外考生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不得跨省报名考试。

四、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

五、专业考试科目及时长安排

报考专业 考试科目设置
音乐学 面试:声乐、器乐、钢琴三选一(含音乐基础)(共400分)
舞蹈编导 面试:基本功和舞蹈表演(共400分)
美术学 素描(3小时,200分) 色彩(3小时,200分)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动画

六、合格证发放及成绩查询

  1.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及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按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划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线,并通过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huaszj.cn)公布合格考生名单。考生可在考试结束一个月后,登录我校招生就业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和合格名单。

  2.我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并作为录取依据。

七、录取原则

  1.湖南省内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我校将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湖南省外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

  凡我校在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了校考的,考生需参加我校校考并且考试合格,在符合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分×40%+校考专业分×60%)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凡我校未在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校考的,我校按照生源地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八、学费标准湖南文理学院2017艺术专业学费

九、考试要求与考场纪律

  1.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考点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

  2.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要准备不同风格的作品或练习曲两首,由主考官抽考其中一首;报考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要进行专业技能展示和成品舞蹈的表演。

  3.报考美术类的考生,须自备考试用纸以外的其他绘画工具。考试时须对号入座、保持考场肃静,不得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不得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不得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不得随意在考场走动。

  4.对违纪考生,将按国家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6-7186057 0736-7186059

  传 真:0736-7186057   0736-7186059

  联 系 人:罗老师 刘老师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3150号

  邮 编:4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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