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职院2017单招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2017-02-25 09:07:14

七、录取办法

  1、考生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普高类考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普通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分400分(文化考试成绩300分+面试成绩100分)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含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中职类考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根据中职类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分400分(文化考试成绩300分+面试成绩100分,或者文化考试成绩270分+技能测试成绩130分)划定最低控制线。在最低控制线上(含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 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参加文化考试+艺体特长测试考生的录取办法:

  参加艺体测试成绩80分及以上者,按照考生总分400分(文化考试成绩300分+艺体测试成绩100分)、分别按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体育舞蹈各小类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完成各个小类录取计划后,其余考生按类别进入普高和对口考生序列进行排序备录取。若艺体考生艺体素质能力达标者少于计划,该小类招生计划可以不录满或不予录取。拟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5、生源足够的专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不足的专业在其余考生中按照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补足缺额,所剩计划用于专业服从志愿调配的其他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注意:(1)所有考生默认为服从调剂录取,如若放弃录取,需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2)免试入学考生按学校初审合格人数预扣计划,待免试生资格审查和公示完成后,符合条件考生按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6、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普高类或中职类生源不足,参考人数未达到该类别计划110%,按照该类别参考人数的90%划线录取,空缺计划调入另一生源满足(参考考生超出计划110%)的类别按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若出现两个类别均生源未达到计划110%,则均按参考考生人数的90%划线录取。(艺体类考生不计算在内)

  7、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学院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相关规定

  1、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考和对口高考录取的学生同等待遇。

  2、按教育部和省考试院相关政策规定,考生被录取后不能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3、通过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严禁在入学报到期间更改专业。

  4、如单招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计划转为四川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5、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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