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7-02-28 16:07:31

六、录取规则

  1、文理类考生总成绩=学测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优录奖励分;美术类考生总成绩=学测成绩+文化测试成绩+美术专业省统考成绩+优录奖励分;退役士兵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优录奖励分。学测成绩、文化测试成绩由相关科目等级折换为分数,即A=100分,B=85分,C=70分,D=40分。专业统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

  2、录取控制线由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测试成绩和报考人数,分别按照文理类、美术类划定并进行录取。控制线上考生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5倍。免全省文化联测的考生必须面试合格,其余考生(含退役士兵)必须取得全省文化联测语文、数学、英语全部三门科目的成绩,美术类考生还需取得专业省统考成绩,方可参加我校录取。

  3、采取“专业清”方式录取。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按考生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报考理工科类专业的考生按照“数语外”顺序、报考管理类、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语数外”顺序,比较特征分进行排序后由高到低录取。


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