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工业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加分政策]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02-28 14:11:52
2、加分政策
考生类型 | 加分政策项 | 级别 | 加分分值 |
综合优秀生 | 1、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进行加分 | A级加30分,B级加15分。 | |
科技特长生 | 2、中学阶段获得的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 | 30分 |
中级 | 20分 | ||
初级 | 10分 | ||
体艺特长生 | 3、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 | 十级 | 30分 |
九级 | 20分 | ||
八级 | 10分 | ||
4、体育加试: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棒垒球等 | 加试合格、优秀 | 20分、30分 | |
5、艺术加试:歌唱、舞蹈、朗诵、杂艺等 | 加试合格、优秀 | 20分、30分 | |
校企合作推荐生 | 6、学校每个紧密型校企合作单位仅限推荐一名考生 | 30分 | |
省加分政策 | 7、烈士子女 | 10分 | |
8、退役士兵 | 5分 | ||
9、少数民族考生 | 3分 |
申请免文化测试或政策加分的考生需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并填写《2017年提前招生免文化测试申请表》或《2017年提前招生加分申请表》,并将表格和证明材料通过EMS方式于2017年1月25日之前寄至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地址: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邮编:225127,收件人:卞老师,联系电话:0514-87433178,请注明“提前招生材料”。加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定,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备注:如加分项目和免文化测试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的加分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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