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科技职业学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2017-02-28 10:37:25

十、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分数组成

  普通类考生(特长免试生除外)根据分数(文化联合测试+政策加分),按高分到低分

  录取;

  艺术类考生(特长免试生除外)根据分数(文化联合测试+政策加分+省艺术类联考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艺术类考生);

  免试生根据分数(综合素质测试+政策性加分),按高分到低分录取。

  特长生根据分数(综合素质测试+政策性加分),按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素质测试形式为面试或技能测试。考点设在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科类 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普通类(文理类兼招) 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分值100分
艺术类(编导) 笔试,影评写作,故事创作,才艺,分值100分
艺术类(美术) 笔试,色彩+素描,分值为100分
特长生 面试,主要考核基本素质及特长展示,分值100分

  免试生及特长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二)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不超过总计划的1.2倍划定录取控制线;

  (三)录取原则:对于进线考生,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语数外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四)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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