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科技职业学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2017-02-28 10:37:25
十、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分数组成
普通类考生(特长免试生除外)根据分数(文化联合测试+政策加分),按高分到低分
录取;
艺术类考生(特长免试生除外)根据分数(文化联合测试+政策加分+省艺术类联考成绩),按高分到低分录取(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艺术类考生);
免试生根据分数(综合素质测试+政策性加分),按高分到低分录取。
特长生根据分数(综合素质测试+政策性加分),按高分到低分录取。
综合素质测试形式为面试或技能测试。考点设在无锡科技职业学院。
科类 | 综合素质测试内容 |
普通类(文理类兼招) | 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分值100分 |
艺术类(编导) | 笔试,影评写作,故事创作,才艺,分值100分 |
艺术类(美术) | 笔试,色彩+素描,分值为100分 |
特长生 | 面试,主要考核基本素质及特长展示,分值100分 |
免试生及特长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二)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不超过总计划的1.2倍划定录取控制线;
(三)录取原则:对于进线考生,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语数外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四)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我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 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