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航运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提前招生日程]
九、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15-20日 | 网上报名并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考试费 |
1月25日前 |
邮寄(邮政物流速递EMS)优录、特长生加试申请材料 退役士兵现场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
2月25日前 | 完成报名资格审核 |
3月10日前 | 确定经公示后的文化免试、加分考生名单,确定特长生加试名单 |
3月18-19日 |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补考(各省辖市考点) |
3月20日 | 文化科目联合测试(各省辖市考点) |
4月10日前 | 发布文化联测成绩,供考生查询 |
4月15日 | 文化免试考生面试,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退役士兵文化校考 |
4月20日前 | 特长生加试通过名单公示 |
4月20日 | 所有类型考生成绩查询 |
4月30日前 | 预录取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吸纳在校学生代表和校友代表参加,加强对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提前招生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前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宜
1. 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在普通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提前招生录取与普通高考统招录取地位完全等同。按教育部文件规定,已被学院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2.申请优录的考生本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 新生入校时学院还将组织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4. 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学院将通过该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5. 为方便考生到学院参加考试,学院将于4月15日上午安排车辆到南通火车站、南通长途汽车站、南通长途汽车东站接站。学院将开放招待所并联系周边宾馆安排考生住宿,需住宿的考生请提前预约,具体联系方式见学院招生信息网。
十三、附则
本简章由江苏省教育厅批准后公布实施,由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请查阅学院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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