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健雄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1 09:20:00

八、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1.录取总分:文化联合测试或学院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加分;

  2.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成绩综合考虑;

  3.录取原则:对进线考生,按“专业清”录取。普通类按“文化联合测试分或综合素质考核分+加分”由高到低排序,文化测试等级按A(50)、B(40)、C(30)、D(20)进行换转。若考生总分相同,理科按文化联合测试分或综合素质考核分+加分、文化联合测试数学成绩、文化联合测试语文成绩、文化联合测试英语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物理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化学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生物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文科按文化联合测试分或综合素质考核分+加分、文化联合测试语文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数学成绩、文化联合测试英语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政治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历史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地理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艺术类按“文化联合测试分或综合素质考核分+加分+艺术加试分”由高到低排序;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学生按“文化联合测试分或综合素质考核分+加分”由高到低排序。

  4.录取要求:所有考生须参加高考体检且体检结果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5.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同时公布。

九、学历证书

  我院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招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十、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十一、监督机制

  1.学院提前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学院提前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提前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我院招生网对我院提前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4.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提前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再参加当年全省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省统一高考;

  2.对提前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将参加由学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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