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加分政策]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 2017-03-01 11:26:13
2 .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天,无异议后,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第1至第6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
(1)烈士子女加10分。
(2)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
(5)高中阶段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0分。
(6)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加分:按2017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等级为A的每科加20分,等级为B的每科加10分。
(7)报名参加艺术、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根据考核成绩,录取时按两个等级分别加10分、5分。获得加分的考生控制在参加加试人数的10%以内。
注:申请加分的考生在4月15日到我院领取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时,将加分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给招生就业处审核。申请免文化联测或特长生加试的考生将免文化联测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特长生加试申请表在3月8日前通过邮局EMS方式寄至我院招生就业处审核。学业水平测试科目成绩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为准,不需考生提供。上述申请表均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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