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幼儿师专2017提前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四、录取办法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分科类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
1.划线原则:
根据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按普通类和艺术类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1)总的录取原则:面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面试成绩、文化测试(语数外)成绩依次排序。艺术类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加试成绩、文化测试(语数外)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2)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及特长生的录取原则:
①所有文化联考免考考生及通过加试的特长生,达到面试合格线,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同分情况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②原则上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同一专业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5,如果填报人数超过专业计划数的1/5,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有关志愿专业。
(4)政策加分:
①高中阶段获得地市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三等奖的考生录取时总分加20分。
②有器乐、声乐等社会艺术类考级十级证书的考生录取时加20分,八级及以上的加10分。
③有各类才艺特长及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特长的考生,录取时酌情加5-10分。
申请以上加分的考生,填写《2017年提前招生政策加分申请表》(见附件8)、连同对应材料复印件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办公室(请注明提前招生报名材料)。
以上加分情况,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请政策加分、破格录取的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须将有关材料原件交给报到缴费现场的工作人员核验。考生须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7年招生政策为准。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同时考生体检合格,学校才正式录取。
五、监督机制
1.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六、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七、相关说明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提前招生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各类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如调减计划,最终计划数不得少于报考该专业类别最低文化合格线考生人数,并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3.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本简章由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招生章程以江苏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学校招生网站通知。)
- 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