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生物工程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加分政策]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1 13:23:57
(二)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我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加分: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10分。
(2)烈士子女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
(5)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不含2017年3月19-20日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考试成绩)中每个A加20分,每个B加10分。
(6)获得市级体育运动会前八名,或获得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小品等艺术中级等级证书的考生,加10分。
(7)文化联测语文、数学成绩都不低于B级者,录取前加30分计入总分。
同一考生如同时满足1-4项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的加分。
申请免文化联测或加分的考生须将免文化联测申请表、加分申请表申请表(均可在我院招生网内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在3月10日前通过邮局EMS方式寄至我院学生工作处审核。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三环西路297号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王珂老师,联系电话1550518298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准,不需考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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