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业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1 13:43:07

七、录取原则及说明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测试成绩+加分。

  1、录取时间:2017年4月30日前学校向省考试院上报录取名册,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2.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3.已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如需参加,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再参加其他形式的录取。

  4.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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