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护理职业学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提前招生日程]
江苏护理职业学院 2017-03-01 15:28:37
十二、日程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1月15日前 |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政策; 公布艺术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加试项目与时间安排 |
1月15日-20日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或学校网站报名、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用 |
2月15日前 | 申请文化测试免考、符合相关录取照顾政策和报名参加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的考生将相关材料寄至我校招生办 |
3月10日前 | 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及加分考生名单公示 |
3月20日 | 考生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 |
4月10日前 | 公布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
4月20日前 | 公布参加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生名单及综合素质测试具体时间与安排 |
4月22日 | 综合素质测试(面试)、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 |
4月26日 | 在学校网站上公布面试和体育艺术特长生加试成绩 |
4月30日 | 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三、监督机制
1.为扎实做好提前招生工作,我校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提前招生工作的领导。
2.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按照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学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提前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7-80329937,邮箱:hywxjw@163.com。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十四、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令第36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五、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普通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已被高职提前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其他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六、本招生简章由江苏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 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