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业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1 12:45:16
五、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提前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加分。
1.划线原则
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以文化测试成绩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免试生除外)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
2.录取原则
按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对考生排序后,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的专业安排方式,即满足所有符合录取条件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要求。当总成绩相同时,工科类专业按数学成绩排序,其它类专业按语文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再按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成绩排序。
六、体检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七、监督机制
1.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督导组,对考生面试及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录取结果,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如有异议,可与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516-85782200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八、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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