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提前招生日程]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1 07:46:19
八、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5-15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报名考试费用(学院招生网网址:http://zs.njitt.edu.cn) 体育特长生来校申请报名 |
3月5日前 | 免试申请、附加分材料发送及资格审核 |
3月15日前 | 文化联合测试免考考生及加分考生名单公示 |
3月20日 | 考生按省考试院安排参加各市招办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 |
4月10日前 | 学院招生网发布文化联合测试成绩和取得职业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职业综合素质测试、空乘加试、特长生考试安排 |
4月13日 | 体育特长生考试 |
4月14-20日 | 体育特长生资格公示 |
4月14-15日 | 职业综合素质测试(艺术类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及体检 |
4月16日 | 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普通类专业) |
4月22日前 | 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及体检合格名单 |
4月25日左右 |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
4月30前 | 上报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 |
5月中旬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九、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招生检举电话:025-86115885 邮箱:njcijjb@163.com
2、成立由相关部门、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十、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33号令和36号令的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相关事宜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提前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本招生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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