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财经职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提前招生日程]
江苏财经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1 10:59:11
七、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月5-15日 | 考生参阅本章程做好报名前的各项准备。 |
1月15-20日 | 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名,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 |
2月15日前 | 按本章程第五条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或证明材料(见附件)。 |
2月25日前 | 在学校招生网公示文化联测免考考生名单。 |
3月18-19日 | 学业水平测试未达4C1合格考生在所在地参加补测。 |
3月20日 | 考生在所在地参加语文、数学、外语联合测试。 |
4月10日前 | 公布文化联测成绩,取得面试资格考生名单及面试安排。 |
4月15日 | 考生参加面试。 |
4月30日前 | 拟录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核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
八、体检要求
考生身体状况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九、监督机制
1、提前招生工作接受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相关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参与和监督提前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参加提前招生的考生应“讲诚信、不作弊”,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规定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十、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违规考生视情节轻重,报省教育考试院处理。
十一、相关事宜
1、按规定,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可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自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