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理工学院2017单招简章[录取时间]
八、录取
1、录取原则
根据2017年单招计划按文化素质考试加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综合技能测试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2、录取步骤
3月16日,我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3月16日至3月22日,在南昌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拟录名单,公示期7天。
拟录取考生须在3月22-23日持有效证件到我校理工大厦一楼(招生就业服务大厅)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3月24日,我校持考生成绩库、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高职单招录取通知书。
3月25日,南昌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4、录取说明
(1)被录取的单招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的待遇。
(2)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1、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2、对在高职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3、对在高职单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2、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南昌理工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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