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2017提前招生简章[加分政策]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2017-03-02 10:02:51
七、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加分录取: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可加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20日前通过EMS寄至我校招生就业办,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予以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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