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冶金职院2017单招简章[录取时间]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2 15:13:04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在江西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招生监察部门监督下,由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文化素质考试、综合技能测试两科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优惠政策:高职单招录取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优惠政策。
(三)录取安排:
1.3月16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2.3月17-23日,拟录取考生持有效证件到学校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3.3月24日,持考生成绩库、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高职单招录取通知书。
4.3月25日,在本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四)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八、新生入学及费用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要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缴费等入学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被录取的考生每年需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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