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2017单招简章[录取时间]
江西服装学院 2017-03-02 15:40:09
六、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在江西省教育厅和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录取系统进行。
(一)、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和招生计划划定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和综合技能测试要求,按各专业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保持适当的淘汰率。
(二)、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考生经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三)、录取安排
1.3月16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我校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2.3月24日,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3.3月25日,在我校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关于单独招生的有关规定,做到阳光招生、诚信招生。在招生中出现违规现象,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字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单独招生计划,不得突破规定的招生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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