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职院2017单招简章
吉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3 12:10:35
2017年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章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探索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模式,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实验能力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及“三校生”进入高职院校学习。
二、招生组织机构
(一)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招工作领导。由分管院领导任组长,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下设办公室、招生组、考务组、监察组、接待组、后勤组、保卫组。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高职单招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二)建立考试专家信息库。负责制定单独招生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负责对各专业考生进行综合技能测试。
(三)单独招生监督: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学院纪检监察室为单独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三、招生范围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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