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应用技术学院2017单招简章

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2017-03-03 11:43:31

江西应用技术学院2017招生章程

2017年江西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单招招生章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逐步完善与我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

  2.基本原则:坚持高等职业教育科学选才的原则;坚持遵循公开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在江西省教育厅领导下,学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确保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规范有序。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教学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安全保卫处及相关二级学院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命题考务组、后勤保卫组、纪检监察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招生范围及对象

  已经参加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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