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艺术学院2017单招简章

江西艺术职业学院 2017-03-03 11:28:36

江西艺术学院2017招生章程

2017年江西艺术职业学院单招招生章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全面深化高职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认真执行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单独招生试点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规范有序,严肃认真。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委员会。

  主 任:卢 涛

  副主任:柳福萍、左祖员、陶花龙、龚为民

  1、命题、考务、评卷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是组织文化及专业考试命题、考试安排、准考证编制、考生考试、阅卷、试卷保密等工作。

  组 长:柳福萍

  成 员:揭 芩、袁斯琴、钟赣生、吴婷、韩东来、陈军、周传勇、吴俊之

  2、纪检监察工作小组:工作职责是全过程参与、监督单独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录取考试“阳光”实施。

  组 长:陶花龙

  成 员:黄立群、方 兴、肖承军、王爱民、揭 芩、李 杰

  3、宣传工作小组:工作职责是单独招生宣传工作。

  组 长:左祖员

  组 员:李 玲

  4、后勤保障工作小组:工作职责是负责考生食宿、学院环保等工作。

  组 长:陶花龙

  成 员:陈礼溪

  5、招生录取及安全保卫工作小组:工作职责为组织招生宣传、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录取、寄通知书、上报单独招生数据以及考生安全、考场安全、试卷保密管理等工作。

  组 长:龚为民

  成 员:李 杰、钟希建、马 艳

  学院各系、室等有关部门共同参加,要求各工作小组认真按照教育厅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工作部署,开拓思路,勇于创新,稳步推进单独招生的各项工作,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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