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财大2017分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五、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多元选择,择优录取。
2、分类考试成绩评定:
分类考试总分为200分,总成绩核算公式为:
分类考试总分数=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详见下表:
项目名称 | 分值 | 标准 |
高中学业水平(11科) | 110分 |
A级:10分B级:8分 C级:6分D级:4分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90分 | 专业教师组成职业适应性测试组根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方法进行评定。 |
(1)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合计折算后满分为110分,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分数换算细则如下:
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满分110分。其中A级计10分;B级计8分;C级计6分;D级计4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由我校组织测试评定,满分为90分。测试内容包括考生的测试考生的职业兴趣、个人特长、表达与思考能力等综合素质。
3、考生两项考核的成绩形成总分值,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单科成绩高的考生,如英语单科成绩仍相同,优先录取学业水平考试语文单科成绩高的考生。
5、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还有未录满专业,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6、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7、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校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
8、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办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黔招委{2011}3号)执行。凡体检弄虚作假,按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学校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学费为19000元/年,住宿费以录取通知书内文件规定的为准。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学校对贫困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专项资助基金等进行资助。
七、学历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财经大学高等专科学历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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