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程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
2017年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单招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一)学校简介:广西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专科层次、工科类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现设有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建筑设计系等四个系,开设有建筑工程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会计等39个专业,现有在校生7000多人。学院先后获得自治区先进党组织、广西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百色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百色市先进单位、百色市禁毒示范学校、广西森林校园等荣誉称号。
(二)学校全称: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4127
(三)校址:(平果校区)广西平果县大学城大学路1号 邮政编码:531499;(南宁校区)广西南宁市邕武路16号。
(四)办学层次:高职大专
(五)学制年限:三年
二、招生工作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和其他院领导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和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及时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需集体决策的各种重大问题。在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各项具体的招生录取工作。
(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直接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院招生职能部门是招生就业处,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工作,在招生过程中不收取任何中介费用。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若考生、家长发现我院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有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现象,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71-6769113(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广西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除中职2年级在校生外),可以报名2017年广西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乱纪记录。
2.身心健康。参加广西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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