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民族幼师2017分类招生简章
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03-05 09:30:55
2017年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一、 为规范黔南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黔南幼专)2017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二、黔南幼专招生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工作,并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黔南幼专概况
三、黔南幼专2014年3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其前身是黔南州贵定师范学校,现有在校学生8000余人,占地面积600余亩,由政府融资8.36亿元在贵定县城新建,已于2016年9月搬入使用。
四、学校代码:14497
五、办学类型:公办
六、学校地址: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金南大道:邮编:5513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七、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黔南幼专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过程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黔南幼专招生工作。
八、为实现公平公正原则,维护招生录取公信力,黔南幼专纪委、监察室负责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接受省、州招生监察部门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对招生录取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部门及个人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监督投诉电话:0854—4956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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