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女子职业学院2017单招简章[录取规则]

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5 11:15:33

  3.录取规则

  (1)考试总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依语文、数学、外语、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在一志愿录取缺额时,按照河北省考试院的规定时间进行二志愿征集录取。

  (3)考生不能有缺考科目,文化水平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4)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3月20日至22日,持有关证件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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