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职业学院2017单招简章[免试政策]
秦皇岛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5 11:44:13
五、免试入学
根据省厅文件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获得免试资格:
(1)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报考我院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厅有关规定,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于3月16日至17日持相关证件(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详见学院网站)到学院提出申请,院校审核批准后将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有关录取信息于4月19日前上传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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