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方学院2017单招简章[录取规则]
河北东方学院 2017-03-06 09:33:24
四、录取原则
1、学院2017年单招专业25个,分7大类实行联考单招(对口5大类),进入预录取阶段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根据投档总分(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考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根据填报志愿情况,各专业计划可进行调整,以满足考生志愿要求。
2、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可折算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具体折算办法见牵头院校网站。
3、总分相同时,文化素质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
4、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5、录取专业无语种限制,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专业要求。
6、免试录取技能拔尖人才,按照冀教学【2016】20号文件要求办理。
七、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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