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幼专2017单招简章[录取规则]
保定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03-07 11:11:07
4.录取规则
(1)2017年我校单招专业全部为省联考专业,录取时按各考试大类联考规定录取,具体规则详见各考试类牵头院校联考《实施方案》。
(2)按普通高考报名参加单招的考生,考生类型若为普通高中生,其文化水平成绩必须使用高中学业水平成绩,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折算办法按联考牵头院校规定执行对应分值。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不全的考生,可参加文化考试,也可使用现有学考成绩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绩为零)。没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参加文化考试,如不参加文化考试,成绩为零。
(3)录取时按考生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以考生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作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依照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素质测试、职业潜质测试成绩顺序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考生不能有缺考科目,文化水平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5)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划定的考试大类录取,在一志愿录取出现缺额时,按照河北省考试院的规定时间进行二志愿征集录取。
(6)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参照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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