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职业学院2017单招简章[录取规则]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8 11:58:35

  三、考试安排和成绩、录取结果公布

  考试安排和成绩查询详见各考试大类实施方案;录取结果可在录取结束后登陆我院官网(http://www.tsvtc.com )或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四、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同分考生处理:按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职业技能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如职业技能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如文化测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语、数、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

  3.专业录取:依照考生的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4.缺考处理:文化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5.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免试资格: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3月13日至17日,持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提出申请,院校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然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

  6.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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