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职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单招日程]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09 15:20:58
十二、时间安排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1月15日前 | 上报招生章程和招生考试方案 |
2月15日前 | 公布招生章程、考试大纲 |
2月15-20日 | 高考网上补报名及确认(到现就读学校或市县招办办理) |
2月15-22日 | 自主招生网上预报名(www.qypt.com.cn:3088) |
2月底前 | 参加高考体检 |
2月24日前 | 考生准备报名材料并由所在中学或中职学校审核 |
2月25日前 | 中学或中职学校将报名材料送交学院招生办 |
2月27日前 | 将参加网测考生名单上报省考试服务网 |
2月28日—3月2日 | 考生预约网测时间及确认考点 |
2月28日前 | 审核中学或中职学校上交的报名材料,公布合格名单 |
3月1日前 | 财务完成审核收费情况 |
3月2日 | 考生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
3月3日前 |
1.组织完成命题、组卷、印刷试卷; 2.编排理论考试试室(每试室30人); 3.在《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对口自主招生考试报名系统》中发放电子版准考证,由学生自行打印后携带参加考试 |
3月4日—3月5日 | 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
3月10日 | 学校进行评卷并公布考试成绩 |
3月24日前 | 考生补交高考体检卡复印件 |
3月24日前 | 公示拟录取名单,向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上报考试结果 |
3月29日前 | 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三、考试费用及收费办法
(一)考试费用: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等的复函》 [粤价函〔2003〕12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3〕63号]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育技能课程考试费标准的复函》 [粤价函〔2005〕603号])执行,各专业考试费用如下表:
表一:普通试点专业高中毕业生报考收费标准
专业 | 科目 |
收费标准 (元/人) |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家政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医学美容技术 | 面试/网测 | 80 |
说明:考生如果没有在2月28日—3月2日预约“网测”时间及确认考点,将不能参“网测”及退费。
表二:中职毕业生报考收费标准
招生专业 | 笔试收费标准 | 技能考试收费标准 |
学前教育 | 70元/生 | 80元/生 |
旅游管理 | 70元/生 | 80元/生 |
(二)收费办法:
1.网上支付:在报名系统上根据提示直接网上支付,凭身份证在3月4日到我院收费室(西11-101室)领取收据。
2.收费截止日期:3月1日前。
3.汇款情况查询电话(财务处收费科):0763-3936966
(三)特别说明:不按上述时间及要求缴交考试费用的考生,将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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