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经济职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0 12:41:18
2017年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将于2月中旬启动网上预报名(系统具体开通时间以省考试院公告为准)。为了让广大考生有更充足的时间做好报考准备,现将自主招生报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模式 | 招生对象 | 招生专业 | 学制 | 学费标准 | 招生计划 | |
面向高中生自主招生(网测试点项目) |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年 | 13500元/学年 | 40 | |
建筑工程技术 | 3年 | 13500元/学年 | 40 |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3年 | 13500元/学年 | 40 |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年 | 13500元/学年 | 40 |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年 | 13500元/学年 | 40 | |||
合计 | 200人 | |||||
备注:1、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大专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2、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学生,不得转学。其中,考入高职院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得转入统招专业。
3、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同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凡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和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样的评选资格。
- 他们喜欢的文章
- 自主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