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建学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学费与助学金]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2017-03-10 09:32:18
第十二章 收费标准
第四十二条 学生报考费、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1.报考及考核费160元/生;
2.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1 | 电子商务 | 13500元/学年 |
2 | 动漫制作技术 | 15000元/学年 |
3 | 工商企业管理 | 13500元/学年 |
4 | 会计 | 13500元/学年 |
5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3500元/学年 |
6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13500元/学年 |
7 | 建筑工程技术 | 13500元/学年 |
8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13500元/学年 |
9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15000元/学年 |
10 | 模具设计与制造 | 13500元/学年 |
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13500元/学年 |
12 | 软件技术 | 13500元/学年 |
13 | 市场营销 | 13500元/学年 |
14 | 市政工程技术 | 13500元/学年 |
15 | 网络新闻与传播 | 13500元/学年 |
16 | 物流管理 | 13500元/学年 |
3.住宿费:六人间1200元/学年(空调房);四人间1700元/学年(空调房)。
第十三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四十三条经我校自主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十三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四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学校每年推荐学生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奖学金、助学金标准依次为8000元、5000元、3000元。
第二、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入学当年的10月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额度为每年8000元。
第三、学校设立维嘉奖学金,奖励入学成绩优秀的新生,其中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
第四、少数民族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可获得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金10000元。
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出资为每名新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医疗保险(在校期间共三年);出资为每位新生提供校服两套(夏、秋运动服各一套)。
- 他们喜欢的文章
- 自主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