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林业职业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0 13:55:22
七、录取规则办法
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院统一组织录取,所有专业均文理兼招,不分文理,统一录取。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
2、录取原则
按同类考生“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安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专业志愿。
若某专业招生数不足,我院可在招生专业计划内相互调剂。
3、录取确认
⑴ 学院预录取
2017年4月12日—18日,学院公示预录取名单。
⑵ 考生录取确认
2017年4月27日—28日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未在规定时间选择我院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选择我院进行录取确认的考生即被我院正式录取,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八、颁发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安徽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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