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利电力职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考试内容]

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1 07:59:40

  六、考试形式

  1、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形式。我院所有自主招生专业自行组织文化素质笔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大部分采用面试形式,笔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为2:1,满分值为300分,其中笔试满分值为200分,面试满分值为100分。计算机应用技术和模具设计与制造两个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则将试行高职自主招生“网上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对专业、学校人才培养、专业工作岗位等方面的初步认知情况,测试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测试合格作为以上两个专业录取的条件和依据之一,未参加以上相应专业的网测或网测不合格的,不能录取到相应专业。网上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2、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基础考试(含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考试形式,综合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考核的权重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测试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基础考试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七、其他

  (一)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在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二)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在拟录取公示过程中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录取的,则根据累计总分排名顺延录取至招生计划额满为止。

  (四)中职生免试优录政策相关说明。对符合免试优录政策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或免除部分考试。原件需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和审核,复印材料必须在现场确认时与报名材料一起送达我院招生办,否则无效。同时,免试优录的具体情况将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

  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获省赛二、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报考我校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可免考“技能证书”,但仍需参加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和学校规定的测试,按正常的录取程序进行录取。

  (五)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有关文件(《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考术科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79号])执行。普通高中生毕业生为120元/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120元/人。

  (六)信息发布。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水电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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