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技术学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单招日程]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17-03-11 17:49:38
第四十一条 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 | 工作内容 |
1月15日前 | 编制2017年自主招生章程、招生实施方案、招生简章; |
2月11日前 |
自主招生招生宣传; 向社会公布自主招生章程和考试大纲; |
2月12-18日 | 考生网络报名、缴交报名考试费; |
2月15-20日 | 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
2月27日前 | 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 |
2月28日-3月2日 | 报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高中生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网址:http://gzzs.eesc.com.cn),网上预约测试考点和时间,并按预约测试考点和时间参加测试 |
2月28日-3月3日 | 开通准考证打印系统; |
3月4-5日 |
组织普通高中生进行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体育、艺术类专业要加试术科); 组织中职考生进行文化基础考试+职业技能考核; 组织考生进行网测; |
3月24日前 | 拟录取名单在招生信息网公示,并上报省招生办审核备案; |
3月29日前 | 正式录取名单在招生信息网公示。 |
第十章体检要求
第四十二条参加学校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月底前参加广东省普通高考体检,学校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后,拟录取的考生在3月24日前向学校提交考生本人2017年高考体检表复印件,无高考体检表复印件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第四十三条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四十四条录取新生于9月份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具体时间见录取通知书),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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