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职业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录取时间]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1 10:27:25

  九、录取规则

  (一)遵循“公开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原则:按文化素质考试与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总和,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工程”招生政策。

  1、预录取名单公示时间: 2017年4月17日—4月23日。

  2、被我院预录取的考生,须在4月27日—4月28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上网确认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录取结果于2017年5月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十、违纪处理

  对在分类招生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我院将取消其当年报名和录取资格;已被录取进入我院学习的,取消其学籍。

  十一、招生监督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分类考试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院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自觉接受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社会以及考生的监督。

  十二、申诉受理

  考生及家长对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分类考试招生信访稳定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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