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职业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考试内容]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1 13:48:27

  八、考试(测试)方式

  (一) 考试评价方式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或职业适应性”评价方式。全省统一组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统一划定文化素质资格线,达线考生方可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我院将针对中职学校毕业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和社会类考生的特点,分别组织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均为150分。面向中职毕业生的职业技能测试,依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类别进行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学生对专业基本技能的掌握和应用;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社会类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标准化试题测试(笔试)方式,主要考核学生未来从事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等一线工作所必备的基本职业素质。

  (二)测试总成绩计算

  中职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统考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普高(含社会类)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统考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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