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职业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录取时间]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1 09:49:58

  十、时间安排

时间 事项 备注
2017年2月20日10:00至2月28日16:00 考生报名 考试院统一报名平台
3月19日上午9:00—11:30 全省文化素质统考 各市指定地点
4月10日前 寄送相关审核资料 申请免试考生
4月11日 学院公示免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名单 学院招生网
4月14日下午 考生到校领取准考证 龙蟠校区
4月15日上午9:00—11:30 组织职业技能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龙蟠校区
4月18日 学院公示预录取结果 学院招生网
4月23日 学院向省考试院上报预录取结果  
4月27-28日 考生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不确认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月中旬 学院公布经考试院核准录取名单 学院招生网
5月底 寄发录取通知书 EMS
6月7日-8日 未录取考生可参加高考  
9月初 正式报到入学 龙蟠校区

  十一、招生监督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自觉接受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如有疑问可向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反映。

  考生在分类考试招生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十二、收费标准

  (一)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校自主招生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文件精神,参加我院分类招生考试的考生须交纳100元报名考试费(缴费办法见网站公告)。入学报到后,将给予相应资助。

  (二)学院严格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三)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助学金等,并开通了助学贷款的绿色通道,确保每位考生不会因学费问题而不能入学。

  十三、其他

  (一)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二)所有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

  (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学生完成学业后,学校颁发经教育部备案的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五)已被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安徽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六)本章程由学院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滁州职业学院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自主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