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职业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免试条件]
亳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1 08:50:02
三、免试条件
满足下列免试条件其中一项的考生,可以申请免于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4、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满足以上1-4项免试条件其中一项的考生,请认真填写《亳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免试申请表》(附件1),连同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在2017年4月1日前,一并送达或邮寄至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对于申请免试的考生,学院招生就业处将对其提供的相关证书进行核查,凡证书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经审核同意免试的考生,学院将在校园网站上进行公示。
免试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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