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职业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招生日程]

六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2 09:57:38

  十、时间安排

  2017年2月20日—28日,考生报名。报名的同时填报院校志愿;

  2017年3月19日,考生参加全省统一文化素质考试;

  2017年3月26日—3月30日,中职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自主打印准考证;

  2017年3月31日中职考生熟悉考场;

  2017年4月1日 中职考生职业技能测试;

  2017年4月6日公示中职考生预录取名单;

  2017年4月14日前,普通高中考生(含退伍军人)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自主打印准考证;

  2017年4月14日普通高中考生(含退伍军人)熟悉考场;

  2017年4月15日普通高中考生(含退伍军人)职业适应性测试;

  2017年4月17日公示普通高中考生(退伍军人)预录取名单;

  217年4月24日上报预录取名单至省考试院;

  2017年4月27日-28日预录取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

  十一、招生监督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自觉接受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生如有疑问可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纪检监察组反映。招生录取期间监督、举报电话:0564-3712103。

  考生在分类考试招生中的各种违规行为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学历证书

  十三、其他

  1、被录取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我校录取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2、通过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在学费、住宿费、奖助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证书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学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5、学校设立奖学金制度、助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奖学金。开通了“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家庭贫困大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为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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