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子信息职业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2 12:38:35
八、录取规则及要求
1. 根据教育部和安徽省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招生对象:参加2017年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测试的考生。
3.无男女比例限制。
4.往届生录取按照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5.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按照考生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1:1比例择优录取。若不能满足考生专业志愿,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若未填报志愿服从,予以退档。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7.退役士兵的录取根据《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皖教办[2016]33号)
8.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和空中乘务专业通过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后,面试合格予以录取。
9.其他专业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或加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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