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招生日程]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2 11:06:43

  第九条 分类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测试考核办法

  第十条 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分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即技校、中专、职高毕业生的“三校生”单独统考招生)3种模式。

  第十一条 申请参加我院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县(区)招生办公室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二条 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分为考生申请、测试考核、预录取、报到注册、正式录取备案5个流程。

  (一)考生申请

  符合申请资格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30至3月6日17:00,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网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二)信息确认

  已在省招办网上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申请的考生, 于2017年3月7日至3月24日到我院信息确认,信息确认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即:现场确认(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网上确认(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hzvtc.cn/zs/“分类考试招生信息确认入口”),确认时进行报名信息核对,专业志愿填报,领取或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考核

  我院于2017年3月25日对不同类型的入学申请者开展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1.文化基础测试(简称笔试)

  考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上午8:30—11:30。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文化基础笔试,笔试采用统考形式,由我院自主命题、统一阅卷。笔试即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查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每科100分,总分300分。“普高生”笔试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必修部分,“三校生”(含同等学力人员)笔试命题依据现行职业高中教学大纲。

  2.综合测试(简称面试)

  考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下午14:00—18:00。

  综合测试包括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总分200分。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侧重于考查其个性思维品质及今后的职业潜能水平;对“三校生”(含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的职业技能测试侧重于考查其职业兴趣取向及实操水平,通过现场测试、或提供的作品、大型作业、证书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计分。

  3.在我院招生计划有余额的情况下,接受于3月1日—6日已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了报名申请、没有参加我院3月25日的文化课基础考试(笔试),但在其他的15所示范院校参加了考试的考生,我院认可其笔试和面试成绩,可依考生志愿录取到未满额专业。

  (四)预录取、报到注册、正式录取

  1.2017年4月6日17:00前将分类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并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2.预录取考生务必于2017年4月7日至18日17∶00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我院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3.2017年4月19日至20日,学院到省招生办为已报到注册考生办理录取正式备案手续,完成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按照《关于做好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中职技能拔尖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陕招办[2014]21号)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3月25日前向我院提交《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申请表》等相关材料,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核。

  第十四条 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按照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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