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职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
2017年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943
第五条 学校本部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庆隆中路100号,邮政编码:510430;
花都工学结合示范园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工业园区爱民路粤宝丽工业园,邮政编码:5108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隶属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自主招生考务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做好命题、综合文化考试、技能考核、面试等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主管招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企业代表(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做好招生宣传、报名审核、上报与录取等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设立由主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为组长的自主招生监督小组,在自主招生录取期间负责对招生工作监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等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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