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业职业学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3 12:16:03
九、录取、公示及查询安排
(一)录取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据考生测试总成绩,同一类考生按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录取;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若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则按服从志愿调剂,未填报服从志愿,征求意见后予以调剂,否则不予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二)预录取考生名单将于4月18日前在我院网站招生专栏公示。
(三)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分类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所有被预录取的考生需在4月27日-28日登陆高考报名网站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四)录取查询:考生录取后登陆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或我院网站(http://www.ahip.cn)查询录取信息。
(五)学院于5月10日起向社会公布并及时发放考生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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