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学费]

杨凌职业技术学院 2017-03-14 17:59:00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测试成绩。

  1.根据招生计划数、考试成绩和报考人数,按照普高、三校生不同选拔方式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进行录取。

  2.对报考志愿不足的专业,经报请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同意后,酌情削减该专业招生计划,多出计划调整到报考志愿多的专业。

  3.根据专业特点和报考情况,报考计算机应用技术、农业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旅游管理、畜牧兽医、饲料与动物营养、动漫制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园艺技术等12个专业的考生,根据专业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

  4.每位考生允许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其它专业调剂,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专业。

  5.分数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三校生”在同等条件下,专业技能水平测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第十八条 免试及加分政策

  (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在3A及以上等级文化课加30分,2A2B等级及以上者文化课加20分,文化课加分后总分不超过300分。

  (2)参加陕西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复转军人,可申请免考文化基础考试。文化基础免试考生的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计入总分,但必须参加职业综合素质考试(面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专科:文史类、理工类5500元/年;

  住宿费:600元~1000/年。

第八章 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条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

  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2000元/年,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500元/年。

  第二十一条 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

  第二十二条 助学贷款: 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学校提出特殊身体健康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依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要求填报。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也可按照规定调整其被预录取或录取的专业。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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