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防工业职院2017分类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第五章 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 申请参加示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已参加2017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报名,且符合资格要求,同时还必须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7年3月1日8:00至6日17:00,根据我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网,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 考生于2017年3月7日至17日在我院进行现场或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考生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确认报名信息,填写专业志愿,领取我院理论课考试和面试(或技能测试)准考证;网上确认请登录我院招生网(zs.gfxy.com)“单独考试招生报名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确认、专业填报及打印准考证。
第十三条 对普通高中学生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文化基础考试和我院组织的面试;对“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入学申请者考核依据为我院组织的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第十四条 我院于2017年3月18日开展对单独考试招生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
1. 笔试:由我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总分300分,其中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普高生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命题依据中等职业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2. 面试或技能测试:总分200分。普高生采取面试形式,主要考查学生的职业兴趣和个性思维等综合素质,通过问答形式当场打分评分。“三校生”采取技能测试形式,主要考查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职业能力水平,考生参加各级技能大赛成绩及获取职业资格证书情况可作为专业技能测试评分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五条 我院于2017年4月6日17:00前将预录取名单通过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报送省招办。并于2017年4月7日至10日,将预录取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第十六条 预录取的考生请于2017年4月11日至18日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院注册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院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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