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航天职大2017分类招生简章
2017年陕西航天职工大学分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做好考试的安全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国标代码:50083
在陕招生代码:8108
办学类型: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成人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制:三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航天职工大学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陕西航天职工大学是教育厅备案,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六研究院,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成人高等职业院校,地处古城西安南郊航天城。学校现有基础、机械、管理、信息、光电、建筑等六个系部。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南郊航天产业开发区航天大道西口(西部大道东口3号)
邮编:7101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校长担任招生委员会主任,主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其他校领导及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学保处、财务处、校综合办公室、实训中心等部门领导组成。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029—85206353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教育厅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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