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7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17-03-15 21:37:03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7专科自主招生章程

2017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专科自主招生章程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

  2、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参加高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京招考委[2013]15号)规定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或在北京定居并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有北京市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3、 具有2017年北京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二、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其中:招收农村户籍 备注
1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40 20 艺术类专业
2 产品艺术设计 20 10 艺术类专业
3 广告设计与制作 15 8 艺术类专业
4 飞机电子设备维修 20 10
5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20 10 地铁定向
6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15 8 地铁定向
7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15 8 地铁定向
8 国际商务 20 10
9 国际金融 20 10
10 商务英语 20 10
11 通信技术 15 7 地铁定向
12 应用电子技术 15 7 地铁定向
13 计算机网络技术 15 7
14 计算机应用技术 15 8 移动应用开发方向
15 药品生物技术 20 10 亦庄生物医药园定向
16 食品营养与检测 20 10
17 环境工程技术 20 10
18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25 12

北京

奔驰订单

19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20 10

北京

奔驰订单

20 新能源汽车技术 15 8
21 工业机器人技术 15 7
合计 400 200

  注:1、艺术类专业必须有美术统考成绩并合格。2、上课地点: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凉水河一街9号。3、住宿费900元/学年。 4、普通类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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